2018年江陰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注意事項
1、國家開發(fā)銀行已與2011年和中國人民銀行聯(lián)網,學生的貸款信息已進入全國聯(lián)網,請學生及家長珍惜自己的誠信記錄,逾期不還息將進入央行黑名單以及高額的罰息,給學生及家長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將無法從任何銀行獲得貸款,建議經濟情況允許可做提前還款。
2、取得的貸款將在11月中旬,由國家開發(fā)銀行總行將貸款撥入到學生個人“支付寶”賬戶,然后緊接著從學生個人“支付寶”賬戶轉出,轉入到高校財務賬戶(不是高校發(fā)給學生的個人銀行卡,而是高校對外辦公財務基本賬戶)。
3、貸款是有利息的。學生在校期間產生的貸款利息由國家替學生承擔。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國家開始承擔利息,直到學生畢業(yè)年份的8月31日。從學生畢業(yè)年份的9月1日起產生的貸款利息,由學生和學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
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承擔利息和本金的付款時間為:從畢業(yè)當年開始,至至合同到期日之間,每年的12月20日;合同到期最后一次付款時間為9月20日。詳細的付款計劃,見“國家開發(fā)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
4、學生“專升本”或“本升研”,只要拿到錄取通知書,立即到學生資助中心辦理“就學信息變更”和“還款計劃變更”手續(xù)。當年畢業(yè)的在9月1日前變更的學生繼續(xù)享受國家貼息,9月1日后變更的要承擔從9月1日起之變更日的利息。
5、現(xiàn)場辦理前,續(xù)貸學生必須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提交本人續(xù)貸聲明,并且每年至少兩次登錄維護有關信息(系統(tǒng)會自動記錄有關登錄信息)。
6、還款政策
(1)起息日和結息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開發(fā)銀行貸款發(fā)放日,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為9月20日),次日為扣息日,節(jié)假日不順延。
(2)還款計劃: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在借款學生畢業(yè)后三年內,借款人應在每年12月15日前將應償還的利息存入指定賬戶。自借款學生畢業(yè)、結業(yè)后第四年當年起,借款人開始按照等額本金的還款方式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償還本金時,利隨本清。
(3)提前還款:
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當月20日(結息日),學生應于當月20日前還款;15日之后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次月20日(結息日),學生應于次月20日前還款。
10月—11月:10月1日—15日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10月20日(結息日),學生應于10月20日前還款;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12月20日(結息日),學生應于12月20日前還款。當月20日指定賬戶中無充足資金,視為借款人放棄本次提前還款申請(不收取其他費用)。
提示:借款人可以選擇一次結清一筆《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還款(本金須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數(shù)倍)。
江陰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O一八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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