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于社會各界直觀了解《江陰市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修訂)》(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將《指導意見》主要內容以問答形式解讀如下:
1.制定《指導意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為進一步調動全市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我市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促進教育事業(yè)科學發(fā)展,根據國家、江蘇省、無錫市關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在澄教發(fā)〔2013〕1號文件基礎上修訂并提出該指導意見。
3.《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答:《指導意見》明確了考核對象為我市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公辦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制訂了實施的基本原則,規(guī)定了考核辦法、明確了考核內容以及相應的工作要求,《指導意見》自2019年2月開始實施。
4、《指導意見》明確的工作重點是什么?
答:《指導意見》第三、四部分是重點工作,規(guī)定了考核的辦法和考核的內容,按照教師、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職工三個類別進行考核,考核既注重個人實績、也注重師德師風建設,既強調常規(guī)工作,也強調教師的專業(yè)發(fā)展提升。
5、《指導意見》出臺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指導意見》要求各校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做到程序規(guī)范、流程公開公平公正,各校校本績效考核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辦法及考核細則,必須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通過,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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