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市專業(yè)技術資格電子證書的上線運行,為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優(yōu)化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職稱證書”)補辦(換發(fā))工作流程,規(guī)范電子職稱證書制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稱證書補辦(換發(fā))的范圍
凡是2020年7月(含)前,在我市申報并通過評審(或初定)取得的初、中級職稱證書,因遺失(損傷)需要補辦(換發(fā)),或需要換發(fā)職稱電子證的。
經濟、會計、審計、統(tǒng)計等以考代評系列在相應《考試暫行規(guī)定》實施后在我市初定的初、中級職稱證書,以及地方(含鄉(xiāng)鎮(zhèn))職稱證書,不在補辦(換發(fā))范圍。
高級職稱證書補辦(換發(fā))按省廳要求執(zhí)行。
二、職稱證書補辦(換發(fā))流程
(一)需要補辦(換發(fā))證書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使用江蘇智慧人社APP、電子社保卡、支付寶等掃碼登錄,也可用注冊的賬號密碼登錄個人賬號,在“個人辦事”—“人才人事”中選選擇“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在“職稱證書在線補辦”中點擊“申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二)申請補辦證書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需在設區(qū)市級以上報紙刊登遺失聲明,內容包括:姓名、資格名稱、取得時間、證書編號。申請換發(fā)證書的,須將證書原件寄到網上申請時所選擇的申報點。
(三)工作人員在線審核通過后,制作職稱電子證,申請人可登錄系統(tǒng)下載或打印。審核不通過的,工作人員須一次性告知不通過原因。
三、審核和制證要求
(一)補辦證書的信息,除身份證號可升為18位外,其他信息均以原證書信息為準。
(二)初級證書由各申報點終審并制證,中級證書和中評委評審的初級證書,各申報點審核通過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終審并制證。
(三)因機構改革,以往部分初定受理點現在已撤消或不再受理此類業(yè)務,原發(fā)放的初級證書,均由原單位所在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制證。
(四)申請人網上提交的材料清晰、齊全的,如申報點選擇錯誤,工作人員可在系統(tǒng)內轉交相應申報點,不得退回。
對提供虛假材料并取得職稱證書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將取消其證書,并將相關信息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
來源: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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