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筑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情況的通報
各建設、施工和監(jiān)理企業(yè),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防范事故發(fā)生,按照《江陰市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澄住建建工〔2024〕5號)的部署要求,近期我局開展了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現(xiàn)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形式和內容。在項目參建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我局成立4個檢查小組,以“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全市30個在建項目進行了抽查。本次整治的主要內容為:1.危大工程實施前不按規(guī)定編制、論證、審批專項施工方案行為;2.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施工單位不按規(guī)定向現(xiàn)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行為;3.危大工程施工中特種作業(yè)人員不持證上崗行為;4.危大工程施工中不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行為;5.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基坑工程,建設單位不委托具有相應勘察資質的第三方單位進行監(jiān)測的行為;6.施工、監(jiān)理單位未按規(guī)定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危大工程驗收的行為;7.施工、監(jiān)理單位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的行為;8.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未按規(guī)定審核超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過程中不參與檢查驗收的行為。
(二)查處情況。本次檢查共簽發(fā)整改通知書30份,對4家單位進行信用扣分,對1個項目進行通報表揚,對2個項目進行通報批評。
(一)危大清單辨識方面。部分項目危大工程的清單辨識不完整;個別項目未提供危大工程辨識清單資料。
(二)施工方案編制方面。部分項目部編制的危大工程方案指導性不強,未按項目實際情況編制。部分項目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中未見項目經理帶班制度信息以及相關驗收要求。
(三)安全交底驗收方面。部分項目高支模工程,對專家認證后確認的專項施工方案的兩次交底,工作落實不細,與現(xiàn)場一線作業(yè)班組的溝通不到位,導致現(xiàn)場搭設的架體與方案不符。
(四)現(xiàn)場安全管理方面。部分項目未嚴格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guī)定》(住建部令第37號)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2019版)》(蘇建質安〔2019〕378號)實施分部分項驗收及帶班巡查檢查。對專業(yè)分包工程,部分項目相應的管理有所欠缺,分包工程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考勤等有待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參建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引以為戒,落實責任,對照檢查反饋問題,立即開展整改工作,進一步完善危大工程辨識、方案編制、方案審核、危大工程交底、危大工程驗收和危大工程銷號全過程管理措施。
(二)我局將對所監(jiān)管的項目進行“回頭看”,同時加強日常監(jiān)管工作,做好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
(三)我局今后將加大危大工程監(jiān)督執(zhí)法力度,對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對責任不落實、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的企業(yè)及個人,從嚴從重立案查處。
附件:1.表揚項目一覽表
2.批評項目一覽表
江陰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1
表揚項目一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施工單位 |
監(jiān)理單位 |
好的方面 |
1 |
優(yōu)見智能制造江蘇有限公司江陰產業(yè)基地項目(二期) |
常州飛峰建筑構件有限公司 |
江蘇營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1.項目參建各方能夠積極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及時按照上級文件精神開展危大工程專項整治自查自糾活動;2.施工總承包單位已建立危大工程清單,清單內容與現(xiàn)場實際相符;3.施工總承包單位針對危大工程已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同時報監(jiān)理審批同意后實施;4.施工總承包單位針對危大工程能夠按照危大工程管理要求做好方案交底、巡視檢查及分段驗收。 |
附件2
批評項目一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施工單位 |
監(jiān)理單位 |
存在的主要問題 |
1 |
澄地2020-C-4地塊商品房開發(fā)項目 |
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江蘇蘇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1.項目參建各方未積極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未按照上級文件精神開展八月份危大工程專項整治活動;2.施工現(xiàn)場臨邊洞口防護不到位;3.外腳手架基礎積水嚴重,未及時抽干;4.施工升降機司機上廁所未斷電,由無證人員進行操作;5.樓層滅火設備配備不齊。 |
2 |
年產1萬臺套供電機組、電源車新建項目 |
無錫市長安建筑有限公司 |
江蘇中銳華東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1.塔吊安裝單位無錫鼎勝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在安裝塔吊時未有人員進行旁站,未對安裝工人進行教育交底;2.局部高支模未按方案搭設。 |
江陰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10月24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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