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供銷合作總社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發(fā)布時間:2019-07-18 瀏覽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市供銷社制定《江陰市供銷合作總社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供銷合作社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動公開信息
1、本單位主動公開信息包括:機構概況,法規(guī)文件及解讀,規(guī)劃計劃,財政信息,重點信息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單位的網站上查閱相關目錄。
2、本單位的政務(社務)信息主要通過網站向公眾公開。
3、本單位公開以上信息的時限一般為自信息產生后的20日內(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4、本單位的辦公地址:江陰市司馬街24號;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江陰市供銷合作總社辦公室;辦公時間:(夏令)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休息日除外);聯系電話:0510-86882402;傳真號碼:0510-86889908;郵政編碼:214400。
二、主動公開體系編排體系
(一)信息索引號
(二)生成日期
(三)公開日期
(四)文件編號
(五)公開時限
(六)發(fā)布機構
(七)公開形式
(八)公開方式
(九)公開范圍
(十)有效期
(十一)公開程序
(十二)部門編制
(十三)體裁
(十四)主題
(十五)關鍵詞
(十六)文件下載
(十七)內容概述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務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單位將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申訴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
2、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已發(fā)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